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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董事成員
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任程序」中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過半數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定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兩大面向之標準:
A.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等。
B.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設董事8席(含獨立董事4 席),董事席次中含7席男性、1席女性董事,目前董事會成員中其性別多元,且各董事之專業知識分別有法律、會計、醫藥、經營管理、財務等,皆有不同的專業背景,不僅落實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之方針,且能有效提升公司經營績效與管理效率。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基本條件與價值:
本公司董事會設董事8席,其中含獨立董事4席,獨立董事佔比為50%,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更新明訂獨立董事之連續任期宜不超過三屆,惟獨立董事任期年資有二位超過9年。本屆董事席次包含7席男性、1席女性,男女董事佔比分別為88%及12%;全體董事平均年齡約為65歲,其中獨立董事平均年齡約為64歲。
(2)專業知識與技能:
本屆董事會成員各分別具備執行業務所需之營運判斷、經營管理、產業經驗、領導及決策能力等知識、技能與素養。而成員背景涵蓋企管、財會、商學、經濟、醫藥等領域之專家與業界翹楚,不論全體董事或獨立董事之專業背景均呈現多元而互補的樣貌,不僅落實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方針,且能有效提升公司經營績效與管理效率。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8名董事組成,包含4位獨立董事成員(佔50%)。雖然陳立賢董事與王玉杯董事互為配偶關係,且陳立賢董事及王玉杯董事係為陳本松董事的父母關係,但董事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董事考核自評問券評鑑結果
本公司已於104年3月6日董事會通過「董事會自我評鑑或同儕評鑑」,於109年8月7日配合法規修訂為「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評估週期、評估期間、評估範圍及方式、評估之執行單位、評估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且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三年至少執行一次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整體績效自評涵蓋以下五大構面:
A.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C.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D.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E. 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蓋六大面向:
A.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B. 董事職責任認知
C.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D.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E.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F. 內部控制
112年度董事會績效自我評估結果如下:
考核結果分為5個等級方式呈現,數字1:極差(非常不同意);數字2:差(不同意);數字3:中等(普通);數字4:優(同意);數字5:極優(非常同意)。
A.董事會績效平均4.58
B.審計委員會績效平均4.57
C.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平均4.92
D.個別董事成員績效平均4.74
前開績效評鑑之細部內容及後續改善做法均已於113年3月12日董事會上呈報。
本公司董事酬金依公司章程第廿五條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不高於百分之七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除了公司執行董事外,其他董事僅發放車馬費及酬勞等固定報酬未發放變動報酬。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現職 |
---|---|---|---|
董事長 | 陳立賢 | 學歷:成功大學高階管理碩士 經歷:南光化學製藥(股)公司總經理 |
正兆投資(股)公司負責人 南光化學製藥(股)公司策略長 |
董事 | 王玉杯 | 學歷:台北醫學院藥學系 經歷:南光化學製藥(股)公司副總經理 |
八展投資(股)公司負責人 南光化學製藥(股)公司總經理 建誼生技(股)策略長 |
董事 | 陳本松 | 學歷:美國長島大學藥學所碩士 經歷:南光化學製藥(股)公司董事長 特別助理及製造處處長 |
松坂投資(股)公司負責人 南光化學製藥(股)公司副總經理 |
董事 | 林志隆 | 學歷:國立成功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宇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國立成功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 |
智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德河海洋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佳和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至寶光電(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國立成功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 |
獨立董事 | 王朝琴 | 學歷:成功大學高階管理碩士 經歷:聖提斯國際事業公司董事 太普高精密(股)公司獨立董事 金穎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合騏工業(股)公司董事 台灣首府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
台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監事 |
獨立董事 | 蘇二郎 | 學歷: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經歷:勤業法律事務所律師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上智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長華電材(股)公司獨立董事 濱川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易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張博仁 |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碩士 經歷:皇田工業(股)公司財務、會計主管 皇田工業(股)公司美國子公司財務主管 |
惠光(股)公司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吳煌源 | 學歷: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經歷:台南市稅務局副局長 台南市政府稅務局代理副局長專門委員 |
無 |
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任程序」中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過半數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定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兩大面向之標準:
A.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等。
B.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設董事8席(含獨立董事4 席),董事席次中含7席男性、1席女性董事,目前董事會成員中其性別多元,且各董事之專業知識分別有法律、會計、醫藥、經營管理、財務等,皆有不同的專業背景,不僅落實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之方針,且能有效提升公司經營績效與管理效率。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 永續管理能力。
(1)基本條件與價值:
本公司董事會設董事8席,其中含獨立董事4席,獨立董事佔比為50%,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更新明訂獨立董事之連續任期宜不超過三屆,惟獨立董事任期年資有二位超過9年。本屆董事席次包含7席男性、1席女性,男女董事佔比分別為88%及12%;全體董事平均年齡約為65歲,其中獨立董事平均年齡約為64歲。
(2)專業知識與技能:
本屆董事會成員各分別具備執行業務所需之營運判斷、經營管理、產業經驗、領導及決策能力等知識、技能與素養。而成員背景涵蓋企管、財會、商學、經濟、醫藥等領域之專家與業界翹楚,不論全體董事或獨立董事之專業背景均呈現多元而互補的樣貌,不僅落實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方針,且能有效提升公司經營績效與管理效率。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職稱 | 董事長 | 董事 | 獨立董事 | |||||
---|---|---|---|---|---|---|---|---|
姓名 | 陳立賢 | 王玉杯 | 陳本松 | 林志隆 | 王朝琴 | 蘇二郎 | 張博仁 | 吳煌源 |
性別 | 男 | 女 | 男 | 男 | 男 | 男 | 男 | 男 |
國籍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年齡 | 71-80 | 71-80 | 51-60 | 51-60 | 71-80 | 61-70 | 51-60 | 61-70 |
兼任公司員工 | ✓ | ✓ | ✓ | |||||
獨立董事任期 | 9年以上 | 9年以上 | 3至9年 | 3年以下 |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
法律 | ✓ | |||||||
會計 | ✓ | ✓ | ✓ | |||||
醫藥 | ✓ | ✓ | ✓ | |||||
財務 | ✓ | ✓ | ✓ | ✓ | ||||
行銷 | ✓ | ✓ | ✓ | ✓ | ||||
科技 | ✓ | |||||||
能力與經驗 | ||||||||
營運判斷能力 | ✓ | ✓ | ✓ | ✓ | ✓ | ✓ | ✓ | ✓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 | ✓ | ✓ | ✓ | ||||
經營管理能力 | ✓ | ✓ | ✓ | ✓ | ✓ | ✓ | ✓ | ✓ |
危機處理能力 | ✓ | ✓ | ✓ | ✓ | ✓ | ✓ | ✓ | ✓ |
產業知識 | ✓ | ✓ | ✓ | ✓ | ✓ | ✓ | ✓ | ✓ |
國際市場觀 | ✓ | ✓ | ✓ | ✓ | ✓ | ✓ | ✓ | ✓ |
領導能力 | ✓ | ✓ | ✓ | ✓ | ✓ | ✓ | ✓ | ✓ |
決策能力 | ✓ | ✓ | ✓ | ✓ | ✓ | ✓ | ✓ | ✓ |
永續管理能力 | ✓ | ✓ | ✓ | ✓ | ✓ | ✓ | ✓ | ✓ |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8名董事組成,包含4位獨立董事成員(佔50%)。雖然陳立賢董事與王玉杯董事互為配偶關係,且陳立賢董事及王玉杯董事係為陳本松董事的父母關係,但董事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董事考核自評問券評鑑結果
本公司已於104年3月6日董事會通過「董事會自我評鑑或同儕評鑑」,於109年8月7日配合法規修訂為「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評估週期、評估期間、評估範圍及方式、評估之執行單位、評估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且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三年至少執行一次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整體績效自評涵蓋以下五大構面:
A.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C.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D.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E. 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蓋六大面向:
A.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B. 董事職責任認知
C.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D.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E.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F. 內部控制
112年度董事會績效自我評估結果如下:
考核結果分為5個等級方式呈現,數字1:極差(非常不同意);數字2:差(不同意);數字3:中等(普通);數字4:優(同意);數字5:極優(非常同意)。
A.董事會績效平均4.58
B.審計委員會績效平均4.57
C.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平均4.92
D.個別董事成員績效平均4.74
前開績效評鑑之細部內容及後續改善做法均已於113年3月12日董事會上呈報。
本公司董事酬金依公司章程第廿五條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不高於百分之七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除了公司執行董事外,其他董事僅發放車馬費及酬勞等固定報酬未發放變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