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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資訊

內部稽核

稽核中心組織及運作
稽核中心為獨立、客觀與諮詢單位,透過系統化的方法,隨時反應規章制度執行的偏差,協助各單位解決問題。對風險管理、控制及監理過程的效果,加以評估並提出改善建議,增進作業整合效率及資源充分利用,創造附加價值,以達成公司目標。

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
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

本公司稽核中心隸屬董事會,設置專任 稽核員二人,稽核人員應具備金管會要求適用資格,並於每年持續進修內 
部稽核相關之專業課程。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

內部稽核職務代理人
本公司設置內部稽核職務代理人一人,為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強化內部稽核職務代理人專業能力,以提昇及維持稽核品質及執行效果,並準用內部稽核人員適任條件、任免、進修及申報等相關規定。

稽核對象
本公司所屬單位及符合會計公報所稱子公司定義之轉投資事業。

稽核中心執掌及運作
1.稽核中心每年年底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次 年度稽核計畫,並提報董事會核准後執行。
2.稽核作業:
(1)例行性稽核作業:依董事會核准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各項稽核作業。
(2)不定期內部稽核:依本公司董事會、管理階層指示或專案、業務所需,執行特定稽核項目查核。
3.稽核報告之呈送與報告:
(1)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職務,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
(2)稽核報告及底稿整理後,呈送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審視,並應列席董事會報告。
4.本公司追蹤缺失改善之執行情形:稽核中心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5.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督促公司所屬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一次,並覆核公司所屬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6.對外申報作業:稽核中心依照「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辦理各項應申報備查作業。

.十二月底前申報次年度之『年度稽核計劃』。
.元月底前申報當年度『稽核主管與稽核人員資料』。
.二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年度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三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五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9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8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7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6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5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0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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